关于学习贯彻教育部《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

2015-09-24
        TJH汉中教研宋瑞宏工作站简报第一期
关于学习贯彻教育部《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 陕教基一办〔2015〕17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2015年8月,教育部制定印发了《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守则》),现就学习贯彻《守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师生对《守则》的知晓度。《守则》是德育工作的重大成果,是引领和规范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和言行举止的重要指南,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环节,对于培养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成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具有重要意义。全省教育工作者、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都要熟知《守则》的内容。各级教育部门要利用多种途径和方法,加强对《守则》的宣传,让广大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守则内容,让每一位学生明确要求、自觉遵守。  二、认真学习,营造学《守则》的良好氛围。各中小学校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守则》,广大教职员工要领会《守则》精神,培养优良师德,以身作则,发挥榜样作用,主动帮助学生遵守《守则》。中小学校要在学生中开展“学守则,见行动”活动。要营造学《守则》的浓厚氛围,要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守则》宣传栏,做到《守则》张贴进教室。把学《守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新要求·大实践”系列教育活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结合起来,通过入学教育、升国旗仪式、主题班队会、文化艺术节等形式,广泛开展学《守则》的活动,让学生把《守则》精神贯穿到课内外学习、实践活动及日常生活中。 三、完善制度,建立执行《守则》的长效机制。省教育厅将结合新《守则》修订《陕西省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和《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各中小学要根据新《守则》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将学生“学守则,见行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各中小学校要依托学校学生社团活动、家长委员会,将德育活动延伸至社会和家庭。 各级教育部门要将中小学校执行《守则》情况纳入目标考核范围。省教育厅将把各市区学习贯彻《守则》情况纳入2015年德育年报制度的考核中。 各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在学习贯彻《守则》过程中,有好的经验及做法,请及时报省教育厅基教一处。   联系人:李燕妮    电话:029—88668926  附件:   中小学生守则.doc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 附件 中小学生守则 1.爱党爱国爱人民。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好学多问肯钻研。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表见解,乐于科学探索,养成阅读习惯。 3.勤劳笃行乐奉献。自己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务,参与劳动实践,热心志愿服务。 4.明礼守法讲美德。遵守国法校纪,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5.孝亲尊师善待人。孝父母敬师长,爱集体助同学,虚心接受批评,学会合作共处。 6.诚实守信有担当。保持言行一致,不说谎不作弊,借东西及时还,做到知错就改。 7.自强自律健身心。坚持锻炼身体,乐观开朗向上,不吸烟不喝酒,文明绿色上网。 8.珍爱生命保安全。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坚决远离毒品。 9.勤俭节约护家园。不比吃喝穿戴,爱惜花草树木,节粮节水节电,低碳环保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