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37汉中教研宋瑞宏工作简报第76期
汉市教研发[2017]6号
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
全市基础教育教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汉中经济开发区社发局,市直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教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科学、规范发展,加强教科研成果的应用推广。根据《汉中市教研课题管理办法》(汉市教研发〔2013〕24号)精神,2015—2016年度全市基础教育教科研课题自立项以来,各县(区)教研室、相关学校,积极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教研人员认真开展研究活动。截止目前,大多数课题已完成研究任务。按照全市课题研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全市2015—2016年度基础教育教科研课题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条件:
结题范围:适用于2015—2016年度市课题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立项的课题。
结题条件:1、已经完成立项时制定的研究任务,完成的最终成果与立项申报内容相一致。
2、最终成果由课题主持人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二、结题程序及方式:
结题程序:各立项课题研究主持人填写《2015-2016年度汉中市基础教育教科研课题结题申请书》(见附件),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结题申请,并经单位签署结题申请意见,报各县(区)教研室,并提出结题申请意见后,统一报市课题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结题。市直各学校由学校签署结题申请意见后,报市课题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结题。
结题方式:此次课题结题采取会议评审的结题方式,以县(区)为单位进行,根据各县(区)情况设立相应课题结题评审组,评审组根据课题研究PPT汇报和结题材料审核综合评审,并报市课题评审领导小组审核,予以结题。
三、结题资料及报送:
1、结题资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资料可靠、系统,无抄袭和弄虚作假现象。结题资料内容含:①课题申报表;②课题立项通知书;③实施方案或开题报告;④课题研究过程总结性材料(含开题报告和课题论证、三个阶段性完整资料);⑤结题申请书;⑥结题报告;⑦课题研究成果。
2、结题材料要双面打印成册,并加封面压印成书。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报送至各县(区)教研室,由各县(区)统一按一式一份报送至市课题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个人及散装材料不予受理和验收。市直各学校按一式一份报送至市课题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其他事宜:
1、各县(区)和学校要认真按照《汉中市教研课题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二条的规定做好结题课题资料和质量的审核工作,从研究成员资格、申报程序、过程资料、研究成果等方面重点审核,对达不到结题要求的课题不予上报,严把质量关。
2、各县(区)和市直各学校在统一报送纸质结题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材料。在评审结题前要做好PPT汇报材料的收集整理,PPT汇报时间为10分钟。
3、《2015-2016年度汉中市基础教育教科研课题结题申请书》由课题负责人单位和县(区)教研室签署意见后,随结题材料单独上报市课题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4、课题结题材料报送请于3月20日前报送至市课题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宋瑞宏、张永刚,联系电话:0916-222797,0916-2219590。
附件:2015-2016年度汉中市基础教育教科研课题结题申请书
汉中市教研室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抄送:省教科所,市教育局
各县(区)教研室、汉中经济开发区社发局、市直各学校。
汉中市教研室 2017年2月22日印发
附件:
2015-2016年度汉中市基础教育教科研课题结题申请书
课题名称 | |||||
课题编号 | |||||
课题负责人 | 所在学校 | ||||
课题组 成 员 | |||||
课 题 研 究 概 况 | |||||
课 题 成 果 概 况 | |||||
申报人 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教研室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课题规 划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