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释法,给“港独”当头一棒!
人大释法,给“港独”当头一棒!
11月7日,备受关注、尤其是香港各界、大多数民众期待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全票通过,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了司法解释。“青政双丑”按人大释法基本以丧失议员资格、其余首次立法会宣誓与人大释法不相符的议员其议员资格有可能不保,成为人大释法后香港、内地乃至世界热议的内容。不违背《基本法》、“宪法”的人大关于立法会风波的释法,成为平息香港立法会风波、挽救香港法治环境的最后一个手段的同时,也给“港独”当头一棒,为“港独”划下了清晰的“红线”!
由“青政双丑” 梁颂恒、游蕙祯等当选议员立法会宣誓仪式上辱华骂国而引发的香港立法会风波,如果说以建制派为代表的香港各界民众努力反对的是什么,应该用这些议员所代表的“港独”来形容:阻止的不是个体的人,而是阻止这些人所代表的“港独”进入建制机构,防止“港独”分子在建制内继续兴风作浪,危及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从“占中”到旺角暴动,再到如今的立法会风波,“港独”走过了一个由思潮转化为行动、试图进入立法会这样的建制机构发挥更大影响、起更大破坏作用的历程。“香港不是中国”、赴台公开发表“港独”言论、对人大释法以“危及香港司法独立”等的后面,是试图将香港凌驾于《基本法》、“宪法”之上而谋求独立的“港独”不再遮掩的目的。6日梁颂恒、游蕙祯及其他反对派议员煽动组织暴力游行、8日香港一些律师发起“黑衣游行”,抗议释法、“反释法”的背后为“港独”摇旗呐喊的用心一览无余。
人大释法、对香港回归之初的通过的《基本法》进行补充释法,厘清了《基本法》第104条有关问题、对《基本法》最初颁布时没有考虑到、意料到的情况进行解释、让《基本法》更完善的同时,受打击最大的是以梁、游为代表的“港独”分子:“香港不是中国”被打碎,香港的确不能代表中国、香港只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不是独立,香港司法独立的前提是要符合《基本法》、《宪法》;“两制”的基础是“一国”,没有一个中国为前提、基础,“两制”无从谈起……,人大释法,虽然内容仅仅是针对《基本法》第104条有关规定,剑锋却指向“港独”,为“港独”划下了清晰的法律“红线”。不遵守《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没有资格成为议员;香港的司法独立,必须是在《基本法》的框架之内等人大释法释放出的内容,厘清争议、平息风波的同时,必将成为悬在“港独”分子头上的一把利剑,随时痛斩“港独”分子不会就此罢休的各种“港独”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