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5年 “国培计划”—陕西省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 教师培训任务的通知

2015-09-25
          TJH汉中教研宋瑞宏工作站简报第三期
汉中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5年 “国培计划”—陕西省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 教师培训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汉中市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属相关单位,有关培训机构: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5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承办单位暨下达培训任务的通知》(陕教师[2015]31号)精神,现将2015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项目 (一)研修对象:在学前、小学、初中学段遴选学员,具体学段遴选学员比例由项目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研修学科以主学科为主。研修对象以能够承担送教下乡和网络研修指导工作的骨干教师和教研员。 (二)实施安排:研修时间3个月,实施期限为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 (三)承办单位及名额:陕西理工学院(宁强县50人)、安康学院(西乡县50人)。 二、陕西省送教下乡培训项目 (一)培训学科及对象:西乡县、宁强县乡镇学校、村小和教学点教师,镇中心公办园及乡镇村民办幼儿园教师。学前、小学、初中学段的主干学科,具体学科由承办单位与项目县共同商定。 (二)实施安排:同一乡镇片区同一学科每年送培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天。实施期限为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 (三)承办单位及名额:陕西理工学院(宁强县420人)、安康学院(西乡县420人),其中每个县乡村体音美教师不得少于20人。 三、陕西省教师网络研修培训项目 (一)乡村教师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 1.研修对象:西乡县、宁强县乡村学校全学科、全领域覆盖。项目县(区)乡镇学校、村小和教学点教师,镇中心公办园及乡镇村民办幼儿园教师。 2.实施安排:整合培训项目培训时间120学时,其中凡未参加过信息技术能力培训的学员要进行信息技术运用能力提升培训50学时。实施期限为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 3.承办单位及名额:中国教育电视台(西乡县2598人、宁强县1421人),共计4019人。 (二)陕西省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及名额:非项目县(区)内尚未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3000人。(分县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2.实施安排:共50学时,其中网络培训40学时+校本应用实践10学时。实施期限为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 3.承办单位:北京大学。 (三)乡村教师工作坊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西乡县、宁强县乡镇学校、村小和教学点教师,镇中心公办园及乡镇村民办幼儿园教师。每个项目县分别建立3个工作坊,每个坊50人。学科学段由培训机构和项目县商定。 2.实施安排:工作坊主持人集中面授每年不少于15天(分2-3次进行),网络研修每年不少于60学时。坊员集中面授时间每年不少于4天(分2次进行),网络研修每年不少于80学时。实施期限为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 3.承办单位及名额:中国教育电视台对接西乡县,宁强县,每县150人,共计300人。 四、陕西省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项目 (一)乡村教师访名校域外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西乡县、宁强县内长期工作在偏远山区,从未到过中心城市学习的教学点、村小和幼儿园教师。小学语文(8人),小学数学(8人),学前教育(18人),共计34人(分县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 2.实施安排:小学教师培训时间10天,幼儿园教师培训时间15天。实施期限为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 3.承办单位:南京晓庄学院(小学语文8人)、西南大学(小学数学8人)、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18人)。 (二)乡村教师访名校“浸入式”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及名额:西乡县、宁强县内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初中语文(7人)、初中数学(7人)、小学语文( 10人)、小学数学( 11人)、小学英语(5人),学前教育107人,共计147人。(分县名额分配详见附件4)。 2.实施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时间10天,幼儿园教师培训时间15天。实施期限为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 3.承办单位及名额:汉中市龙岗学校中学部、西安交大附小、西安师范学院附属小学、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宝鸡高新一小、汉中实验小学、西安市第一保育院、西北工业大学幼儿园、第四军医大学校直幼儿园、西安市第二保育院、交大一附院幼儿园、空工大幼儿园、新城区筑梦幼儿园、碑林区西铁第二幼儿园、西航天鼎保育院,共147人。(分县名额分配详见附表4)。 (三)乡村中小学“特岗教师”跟岗实践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及名额:非项目县(区)内的“特岗教师”。初中语文(40人),初中数学(40人)、小学语文(20人),共计100人(分县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 2.实施安排:培训时间15天,其中到城市优质中小学校跟岗实践研修10天,高校集中培训5天。实施期限为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 3.承办单位及名额:陕西师范大学(20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60人)、陕西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20人)。 (四)乡村校园足球教师专项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及名额:项目县和非项目县区内乡村中小学体育(足球技能)领域骨干教师。乡村中小学体育(足球技能)36人,其中项目县16人,非项目县(区)20人(分县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5)。 2.实施安排:培训时间7天,实施期限为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 3.承办单位及名额:陕西师范大学(西乡县、宁强县共16人)、西安体育学院(非项目县区20人)。 (五)乡村中小学教师书法传统文化专项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及名额:西乡县、宁强县乡村书法等传统文化领域的骨干教师、乡村中小学教师书法传统文化7人(分县名额分配详见附件5)。 2.实施安排:培训时间5天,实施期限为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 3.承办单位及名额:陕西学前师范学院(7人)。 (六)项目县培训管理者研修项目。 1.研修对象及名额:西乡县、宁强县教师培训管理者8人(分县名额分配详见附件5)。 2.实施安排:培训时间5天,实施期限为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 3.承办单位及名额:陕西师范大学(8人)。 (七)市级教学能手成长助力研修项目(跨年度项目)。 1.研修对象及名额:非项目县区内小学和幼儿园市级教学能手教师。小学语文(4人)、小学数学(4人)、学前教育(8人)(分县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7)。 2.实施安排:培训时间15天,本年度实施期限为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 3.承办单位及名额:陕西师范大学(8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8人)。 (八)省级学科带头人高级研修项目(待定)。 1.研修对象:陕西省中小学和幼儿园第二批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2.实施安排:培训时间15天,实施期限为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 3.承办单位:陕西师范大学、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九)乡村幼儿园教师访名校对口支援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及名额:全市非项目县区内乡村幼儿园教师。保教实践技能培训260人(分县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7)。 2.实施安排:培训时间10天,实施期限为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 3.承办单位及名额:汉中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260人)。 (十)乡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及名额:非项目县(区)内新建幼儿园转岗教师、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共计110人(分县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6)。 2.实施安排:培训时间15天,实施期限为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 3.承办单位及名额:汉中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110人)。 (十一)乡村幼儿园优秀青年教师专项技能提升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学科及名额:非项目县区内幼儿园教师。幼儿舞蹈教育专项技能(5人)、幼儿音乐教育专项技能(5人)、幼儿美术与手工教育专项技能(5人)、幼儿运动与健康教育专项技能(5人)、环境创设与区域构建专项技能(5人),共计30人,(分县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6)。 2.实施安排:培训时间15天,实施期限为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 3.承办单位及名额:陕西学前师范学院(10人)、陕西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5人)、西安文理学院(5人)、西安广播电视大学(5人)、咸阳职业技术学院(5人)。 (十二)乡村幼儿园教师远程跟进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及名额:非项目县区参加2015年集中培训的全部幼儿园教师及参加项目县乡村幼儿园教师访名校域外培训项目的18名教师幼儿园教师网络研修,共计420人,(分县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6)。 2.实施安排:培训时间50学时,实施期限为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 3.承办单位及名额:高等教育出版社(420人)。 五、陕西省乡村校园长培训项目 (一)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及名额:西乡县、宁强县内中小学、村小、教学点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乡村中学校长(9人),乡村小学校长(30人),乡村幼儿园园长(40人),共计79人,(分县名额分配详见附表1)。 2.实施安排:培训时间15天,实施期限为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 3.承办单位及名额:西安交通大学(9人)、西安外国语大学(30人)、汉中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40人)。 (二)乡村中小学校长网络研修项目。 1.研修对象及名额:西乡县、宁强县内参加乡村中小学校长集中培训的39人,非项目县区的乡村中小学校长361人,共计400人。(分县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7)。 2.实施安排:培训时间60学时,实施期限为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 3.承办单位及名额:国家教育行政学院(400人)。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和各项目承办单位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5〕2号)精神,深刻领会教育部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明确乡村教师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找准乡村教师发展短板,摸清乡村教师培训需求,进一步细化培训对象,细化项目设置。认真修改和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分类、分科、分层设计递进式培训课程,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信息技术应用作为培训必修内容。要以提升教师课堂教学技能为中心,强化基于教学现场、走进真实课堂的培训环节,采取跟岗实践和情景体验的方式改进教学行为,通过现场诊断和案例教学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各县区教育局要明确项目分工,落实各方责任,形成协同创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西乡县、宁强县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资源整合,切实做好项目承办院校、远程培训机构、本县(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完成好本县(区)参训教师遴选和有关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非项目县区要继续做好参训教师的遴选工作,根据项目县(区)和非项目县(区)的划分,按照项目参训对象、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参训教师的选派工作,确保参训教师的报到率,做到名额到校、通知到人,确保足额完成下达的指标。各县区要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承训单位的工作对接,加强与市级教育部门、培训机构以及学员所在单位的信息沟通和联系,把对参训教师的培训过程监管和考核落到实处。凡今年没有完成下达培训计划名额、缺额数较大、报到率不高且选派质量问题较多的县区,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量化考评力度,并作为年终绩效评估、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 (三)“国培计划”项目启动后,汉中市承办国培项目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项目实施要求,积极主动与项目县(区)协商对接,合理拟定开班日期,并将具体开班时间于9月25日前报送陕西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及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开班日期一经公布后,原则上不宜再变动。 (四)各县区选送的参训教师要认真填写《2015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参训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8),并于2015年10月20日前发送电子版至市教育局。各县区要根据各类项目的开班时间,分类别、分项目将本辖区内《“国培计划(2015)”——陕西省参训教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9)电子版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由专人将信息上传至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http://jspx.sneducloud.com/)。陕西省项目执行办公室将通过管理系统对参训教师信息再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参训教师将进入管理系统并直接分派给各项目承办单位;不符合条件的将在管理系统予以删除并退回予以调换,各项目承办单位的报到通知书电子版应报送项目执行办公室挂网公告。参训教师凭报到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培训,各项目承办单位要对参训教师资格条件复审,及时汇总参训教师报到情况,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要坚决退回并向项目执行办备案。 (五)项目承办单位要加强培训资源的开发、整合和利用,形成有特色、有亮点、有质量、有创新的培训资源,每个项目必须为参训教师配发2-3本与本培训学科专业有关的书籍和资料。培训期间,送教下乡、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乡村校园长培训项目提交至少2-3期工作简报。参训学员优秀论文(案例)汇编一套,制作包括主题视频、微视频、数字故事、图片、学员作品及文字等材料的光盘一张;送教下乡、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乡村校园长培训项目应提交学科优质课件2个(其中选定1个报送教育部参评优秀课件资源),参训学员优质教案(案例)选集一套;以上提交资料需严格按照《“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和《关于做好陕西省‘国培计划’宣传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函〔2014〕32号)中的有关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筛选和审查,精心制作,确保报送资料(源)和材料的质量和水平。 (六)项目县教育局应在本地区项目全部实施结束后30天内,向市教育局和陕西省项目执行办公室报送本市县在学员选派、过程监管、训后跟踪、参训学员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总结材料。市教育局将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项目承办单位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教学效果、课程资源、管理服务、学员满意度的检查评估,各项目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部2014年的匿名评审结果,认真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提升培训效果。 (七)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学员服务。进一步完善培训设施和条件,切实保障参训学员的就餐、住宿符合要求,食宿安排要厉行节约,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配备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设施,为参训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特别要确保参训学员的人身安全、饮食安全和环境安全。 (八)各项目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工作的要求和经费标准,加强经费管理,规范经费支出,保证专款专用。各承办单位要落实必要工作经费,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项目结束后,须提交经学校财务部门审核的经费决算表。 七、联系方式 1.项目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 系 人:朱晓冬 张科浦 电  话:029—88668692(兼传真) 电子信箱:sxsfc@126.com 2. 项目执行办公室(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干部教育学院) 联 系 人:苏 理 罗昆山 陈 茜 孙琪娜 电  话:029—85308013(兼传真) 85308134 电子信箱:gpjhxmzxb@163.com 地  址: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干部教育学院(西安市长安南 路199号) 3.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联系人:张增发 王森 电话:0916-2626674 邮箱:1141637385@qq.com 汉中市教育局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