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教育局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12-23
TJH汉中教研宋瑞宏工作站简报第30期

汉中市教育局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汉中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属有关学校:

  为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以下简称《规定》,见附件2)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下大力气治理部分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汉中市教育局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见附件1),对我市全面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进行部署,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教育部对此非常重视,进行了专项部署,明确了责任主体,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全组织领导,建立有效工作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制。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标本兼治的实施办法,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

  二、夯实责任,严肃问题追究。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中小学校主要领导是各地各学校治理有偿补课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开展自查,对《规定》中所列举的六种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把“六条禁令”落到实处,市教育局将把治理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教师重点查办,坚决问责。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市(区)县和学校,严肃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涉事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积极宣传,加强正面引导。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迅速将《规定》和我市《实施方案》传达到所有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将学习《规定》和落实《实施方案》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师德教育的重点内容,记入教师培训学时。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提倡为学习有困难学生无偿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志愿服务,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积极传播教育正能量。

  四、加大监督,纳入师德管理。各中小学校领导要带头执行《规定》,认真落实《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监督。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有偿补课监督举报电话:0916—2626674,举报邮箱:hzjsgzk@126.com。各级教育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将所属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学校与个人年度考评(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