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整体辩证观与辩证整体发展观

2016-04-12

浅析整体辩证观与辩证整体发展观 

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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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何学习、认识自然道德观?

    答:简单地说,学习、认识和掌握自然道德观,可以从天人合一的整体辩证观与人天相应的辩证整体发展观来入手,以此来达成道、天、地、人的同一性与统一体关系,通过见证道的属性特征及掌握自然、社会、人这三方面规律和法则的机理来健康身心、和谐社会、和谐自然、和谐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4、怎样理解天人合一的整体辩证观与人天相应的辩证整体发展观?

    答:“天人合一”与“人天相应”中的“天”,不是指天空这个实体,而是指中国古智慧文化中的天道,也就是生生循环的自然运化规律。天地间一切事物,都是在自然运化规律的作用下生息消长循环的。没有哪个事物不是在生、长、化、收、藏的运化过程中发展着。

    人也只是自然界中的一个具体事物,同其他事物一样,也是自然运化规律所造化繁衍的,并随着自然运化规律的生生循环之性而生、长、壮、老、已地运化发展。但是,人与其他事物不同的是,会因执著于僵化、狭隘、固有的主观观念,背离自然运化规律而妄想妄为,这样就造成了功败垂成、“非道早已”(《道德经》)的结果。

    因此,古智者圣人才会告诫我们:人必须顺随天道,不可违背,“顺之则生,逆之则亡”。这也是中国古智慧文化中强调的“顺天”、“合天”的本质内涵。

    《道德经》中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规律是怎么来的?上面讲到过,是因道之体与用共同作用而形成的,所以说“天法道”。而地之规律是顺承天之规律的。打个比方,到了秋冬季节,天气变得寒冷了,地上的生物就会有相应的变化,大部分植物会枯萎凋零;到了来年的春    夏季节,天气变得和暖了,大地上又开始万物复苏。所以说“地法天”。人也是大地上的万物之一,人法地、顺天、合道,才能符合人自身生命活动的运化要求、生存要求以及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要求。

    天人合一的整体辩证观,就是强调人是自然的人。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这是人这一事物的自然属性所决定的,没有哪个人能脱离开自然规律的运化。包括人自身在内的天地间存在的任何事物,皆是如此,在道之体与用的共同作用下,在自然运化规律的始终造化繁衍下,整个宇宙间的一切无形有象与有形有象的存在都因相互关联而呈现出和谐运化的整体性。就像《庄子·齐物论》中说的那样:“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但这种整体性又没有泯灭各事物不同的属性特征与运化发展要求,而是在纷繁万化中呈现出动态平衡。所以说整体中有辩证。

    人天相应的辩证整体发展观,强调的是人的一切思想言行的展现都要能动地、自然无为地顺应天道的生生循环之性,符合所应对的不同事物的属性特征与运化发展要求。

    人与天地间的任何事物,虽然都在宇宙自然之整体中,但又各具不同的属性特征,而且都处在不断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中。因此,人类迄今为止所能够认识到的一切具体存在,都不是静止的,也不是孤立的,都始终处在宇宙自然这个整体之中运化发展着,并与其他各具不同属性特征的事物共同循着生灭万化的轨迹发展着。

    虽然各事物具有不同的属性特征和不同的运化发展要求,好像各不相干,但是整个宇宙间的一切存在并没有呈现混乱的发展局面,因为道与自然规律“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万事万物都顺随着自然规律而运化繁衍,所以辩证始终在整体之中,呈现出和谐的自然发展秩序。

    天人合一的整体辩证观与人天相应的辩证整体发展观,二者表意各有侧重,不能混淆;同时二者又是一体两面的关系,不能完全分裂地看待。这只是为了方便人们理解,立起这两种名相来加以说明而已。

    5、怎样符合和运用天人合一的整体辩证观与人天相应的辩证整体发展观?怎样才能整体地认识与辩证地把握自身的身心行为活动与相关事物间的关系?

    答:“天人合一”,从自然的角度,把人放在宇宙自然这个大背景下,放在自然规律造化繁衍万有万象的过程中,来看人与自然的本然关系。人的生命虽然秉承于父母,但是其生命活动的呈现却从来没有离开过天地间自然规律的造化;人人本具的自然质朴之性,是道兼容遍透的结果。因此,人的生命活动与天地自然这个环境会形成整体运化的相应关系。

    那么人处在什么样的状态下,才能呈现这种整体运化的相应关系?只有当人以身心、形神合一的状态来映现和反应自身的生命活动及与天地间任何具体事物发生关系时,才会自然呈现那种契合整体运化的相应关系的觉悟境界和智慧能力。

    “整体辩证观”,是指人的自然质朴之性,能够整体地映现和辩证地反应出天、地、人之间形成的同一性与统一体关系。

    由于天地间任何具体事物的整体都是由若干个局部和环节构成的,而所有事物又是于这个整体之中生灭万化的,所以人在应对任何一个具体事物时,需要对该事物的属性特征及与之相关的其他事物作整体性的观察与辩证性的认识。

    因此,我们在认识任何一个具体事物时,应该知道它既不属于绝对的存在,也不属于孤立的存在,必然有其他相关的事物与之相伴;再往根本上讲,无论它怎样运动、变化、发展,无论它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关系怎样变化,都始终在自然规律的造化繁衍下,都始终在“一”之整体性与道之虚寂本体的兼容遍透下,而呈现出整体与辩证的特性。所以我们要学会站在天地自然这个整体的高度,来辩证地看待和认识不同事物的属性特征及其相互关系。这是天人合一的整体辩证观的本质内涵。

    “人天相应”,从人自身的角度,作为宇宙自然中的一个具体事物必须顺应自然,来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就是通过主观能动性去与天道的运化发展规律相应,与在道和自然规律中同体运化的其他事物的运化发展要求相应,同时符合天、地、人之间的同一性与统一体关系。

    我们认识任何一个具体事物的时候,不仅需要认识该事物的属性特征,还要清楚其始终处在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中,而且与周围相关的各具不同属性特征的事物正在发生着关系。这样才能够明了天地间的一切存在都必然处在一个动态平衡的共同体中衍生演化。

    任何人要知晓自身生命活动的属性特征与生命运化法则,要认识自我人生经历中必然会遇到和应对的各具不同属性特征的事物及与之相关的其他事物的属性特征(包括自身的身心活动方面、自然环境方面、社会关系方面的事物等)的运动轨迹、变化状态和发展趋势,都应该掌握天人合一的整体辩证观和人天相应的辩证整体发展观来为自身服务。

    因此,见证道的属性特征,并且掌握和运用自然、社会、人这三个方面规律和法则的诸多功能特性,及其相互之间的同一性与统一体关系,就成为了自古以来的智者圣人共同探索和实践的基本课题。

    对此,中国上古的圣人已经把道、自然、社会、人这四个方面的同一性与统一体关系全部传承了下来,并总结出了自然道德观,而其中的天人合一的整体辩证观和人天相应的辩证整体发展观就是帮助人类认识天地间万事万物各自不同的属性特征及其相互关系的最根本、最透彻、最全面的世界观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体系。

    所以我们在认识任何具体事物时,都要懂得运用整体辩证与辩证整体的观点来看待自身与其他不同事物间发生的相互关系及其运化过程、发展轨迹。人类也只有按照这样的世界观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体系来认识自身的身心活动、生存活动,认识自身与天地自然及社会关系之间形成的整体和谐性,才有可能把握人、事、物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

    待续!

    【注】本文摘自刘战魁先生着《道德经全解》第四卷,二零一四年五月版。有着者授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