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2016年度 汉中市基础教育教科研课题的通知

2015-09-25
        TJH汉中教研宋瑞宏工作站简报第四期
关于组织申报2015-2016年度 汉中市基础教育教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汉中经济开发区社发局,局属各学校: 按照全市教科研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汉中市教研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汉市教研发〔2013〕24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促进全市教育科研工作的发展,增强广大教师研究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推动全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全市基础教育教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选题要坚持以实用性研究为原则,以“问题即课题,解决即研究”的理念,以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研究对象,以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为目标,促进广大教师自觉关注、思考、解决教育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促进全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2、课题论证与设计要科学、规范,研究内容与目标联系要 紧密,实践性、操作性较强。研究重点突出、思路清晰、方法选 取恰当、研究方案和计划可行性强。课题组成员要具有一定的学 术积累。 3、课题研究的过程性资料要规范、完整、真实。课题研究的预期成果和形式要明确,预期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等形式。对于研究成果为编著或译著、教辅资料或习题集、一般性工作总结、主要成果已在课题立项前获得、他人已经获得的成果或与他人成果在性质和特征上类似的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立项资格。 4、申报全市教科研规划课题必须是县(区)教科研部门结题的课题。市直各学校申报的课题需经学校审核,并报市教科研课题规划领导小组审定。 二、申报办法 1、申报课题须提交《汉中市基础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申报表》 一式三份(自己留存一份,市、县(区)各一份),并上报电子材料。申报表左上角课题编号请参照《办法》由各县(区)自行编排。 2、申报课题由个人申请,课题负责人所在县(区)教研室或市直学校初评和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课题组成员为3—5人。 3、课题申报表、汇总表、研究主报告、课题研究记载册请从汉中市德育工作交流群(群号:184856966、361263175)下载。表格格式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不得变动。课题研究记载册包括课题结题申请、课题研究过程详细记录(文字、照片、影像等原始资料)、课题研究总体开展情况报告。 4、课题材料请于10月10日前上报市教研室德育科,联系人:张永刚、赵红霞,联系电话:15332539933,电子邮箱:srh138@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