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全市普通高中2016届高三年级教学质量第一次检测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汉市教研发[2015]23号
关于举行全市普通高中
2016届高三年级教学质量第一次检测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各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汉中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检测办法(试行)》和《汉中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试行)》(汉教发[2012]103号文件)要求,经市教育局同意,决定举行全市普通高中2016届高三年级教学质量第一次检测考试。现将检测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考试日期及科目
1、本次检测考试日期:2015年12月26日---27日,共两天。
2、本次检测为单学科科目考试,文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命题原则及范围
按照《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课程标准实验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具体要求,组织命题。各科目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政治、历史、地理各100分;物理110分、化学100分、生物90分。
各科目考试时间为:语文150分钟;数学、英语各120分钟;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90分钟。命题不超越各学科课程标准,力求符合高中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试题设计力求突出基础性、灵活性和开放性,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社会实际,既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又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的解答力求反映学生的知识与技能、方法与过程、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试卷分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全部为必做题,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分为必做题和选做题(其中英语、政治学科不涉及选做题)。
三、考试命题及组织
1、考试命题由汉中中学、南郑中学、汉台中学、城固一中共4所学校组织命题,各学校按照承担的科目分别命制试题,再由市教研室审核后,于12月17日将样题发各县区教研室。
2、试卷由各县区教研室统一组织印制。按属地原则市直高中学校的试卷印制由其所在县区教研室负责。
3、各县(区)由其教研室牵头,以学校为单位组织考试。考生编号由各学校按应、往届考生分开编排,考生编号统一为9位数,其中第一位为考生届别编号,应届编为1,往届编为2;第二、三位为县(区)编号,分别为01—11,第四位为学校编号,分别为0—9,由各县(区)教研室根据学校编号顺序自定;第五位为考生类别号,文科为1,理科为5;后四位为考生顺序号;市直学校随所在县(区)编号。各县(区)的编号如下:
县(区) | 编号 | 县(区) | 编号 | 县(区) | 编号 |
汉台区 | 01 | 西乡 | 05 | 镇巴 | 09 |
南郑 | 02 | 勉县 | 06 | 佛坪 | 10 |
城固 | 03 | 宁强 | 07 | 留坝 | 11 |
洋县 | 04 | 略阳 | 08 |
4、此次考试制卷成本费用由各参考学校从生均公用经费中支出,在领取试卷时交付,除此之外,县区教研室不收其他费用。市教研室不收任何费用。
四、注意事项
1、各县(区)、各普通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本次考试的各项工作,严格做好本次试题的考前保密工作,要对全体考生进行考前教育,严肃考风考纪,认真答卷,确保检测信度。不得私自变更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不得借本次质量检测之名向学生收取费用。
2、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组织考生做好答题卡填涂和规范答题的训练工作,帮助考生尽快适应网上阅卷的相关规定,尽最大努力减少非智力因素对考生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3、检测结束后,各县(区)教研室统一组织阅卷工作。应抽调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同志按评分标准认真评卷、复查,严防错评、漏评,坚决杜绝随意压低或抬高成绩的现象发生,真正使检测能够准确、客观地反映2016届高三毕业生的实际情况。
4、评卷结束后,各县(区)要将考生考试成绩录入Excel软件下,按文、理科分开,应、往届顺序录入(应届在前,往届在后),成绩录入后要反复校对,杜绝差错,并对检测考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5、各县(区)教研室请于2016年1月4日下午6时前将成绩数据报市教研室邓斌老师。(联系电话:2213517-8004,邮箱:184700386@qq.com;QQ:184700386) 逾期不予受理。
6、我室将对各县(区)阅卷进行抽检,对阅卷不认真,与评分标准差异较大的县(区)和学校,将责成重阅,并通报批评。上报的检测成绩数据,我室将组织人力进行统计分析,及时予以反馈。
检测考试成绩录入格式:
考号 | 县(区) | 学校 | 姓名 | 语 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政治 | 化学/历史 | 生物∕地理 | 总分 |
附件 汉中市2016届高三教学质量第一次检测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普通高中 教学质量 检测 通知
报 送:省教科所、市教育局, 档二
附件
汉中市2016届高三教学质量第一次检测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15年12月26日 (星期六) | 09:00-11:30 | 语 文 |
14:00-15:30 | 物理/政治 | |
16:00-17:30 | 化学/历史 | |
2015年12月27日 (星期日) | 09:00-11:00 | 数 学 |
13:30-15:30 | 英 语 | |
16:00-17:30 | 生物/地理 |